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解华书 陈耀 黄志佳)近日,建始县法院执行局、茅田人民法庭干警一同对一起因“借”黄连引发的纠纷进行了调解,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工作,终于促使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陈某达成和解协议:杨某补偿陈某黄连款4000元,陈某将扣押的三轮摩托车归还给杨某,协议当场履行完毕。
今年68岁的老人陈某家住建始县茅田乡某村,以务农为生,平日还在自家附近的山林中种点黄连等药材,补贴家用。2016年6月的一天,杨某带着黄某、曾某去山林中挖中药材“海螺七”,无意间发现了陈某种植的黄连,三人便将黄连“顺手牵羊”。不料,杨某的行为被陈某发现了,陈某将杨某的一辆三轮摩托车扣下,随后报警。建始县公安局对杨某做出了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9月中旬,杨某向建始县法院申请对陈某扣留的三轮摩托车进行财产保全,该院依法受理。
当执行干警前往陈某家执行保全裁定的时候,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最终在执行干警 的努力下,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从而化解了杨某、陈某之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