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县市传真

利川法院注重诉讼风险告知 促进人民群众诉讼能力提升

时间: 2014-02-13 14:33 点击量: 491

   

 恩施法院网讯 (通讯员:刘卫华)为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增强申请人的风险识别能力,利川市人民法院于日前修订完善对外委托鉴定、评估风险告知书。风险告知书列举了未依法选择鉴定机构,不按规定缴纳鉴定、评估费用,被委托鉴定、评估的专门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存在过错,申请人只能向被委托鉴定机构索赔等13种常见风险。

 据该院司法鉴定科负责人介绍,在申请委托鉴定、评估过程中,部分当事人缺乏风险意识,一旦承担不利裁判后果则认为裁判不公,甚至涉诉上访。为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常见的风险告知,引导他们作出正确的选择,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并合理预期裁判结果。

 利川法院今年明确提出,要坚持指导和帮助当事人有序参与诉讼,强化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告知工作,确保不断提升诉讼程序专业化、规范化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诉讼能力相适应。要坚持程序经济原则,继续加大小额诉讼、担保物权实现等特别程序的适用力度,引导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尽可能避免诉讼过程对当事人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不应有的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