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毛伟)“谢谢,谢谢王庭长,谢谢崔坝法庭,我才能拿到这笔赔偿!”今天下午, 申请人刘某从崔坝法庭执行法官手中领到被执行人席某转交的人身损害赔偿款九万元时,感动得热泪盈眶。
申请人刘某之子于去年在席某工地施工时,由于空心砖破裂使墙体垮塌,导致刘某之子站立的桥架一边下坠,刘某之子坠楼地受重伤不治身亡。刘某起诉后,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此后席某一直拖延,没有及时赔偿。最近,刘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考虑到刘某已高龄,儿子因事故已不幸去世,现刘某基本无劳动能力,无人赡养,生活较为困难,执行法官体谅到他的难处,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席某,并邀请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主任协助。通过一番耐心的说服教育,席某终于同意一次性支付赔偿款九万元。
临近年终,为了更加有效地服务于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广大群众过一个和谐安详的年,崔坝法庭举全庭之力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此次活动主要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者等为申请执行人的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损害赔偿等案件。
崔坝法庭在此次活动中,落实责任,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对所排查案件优先进行财产调查,及时处理;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及时开展财产变现、款物交付等工作;充分运用各类执行强制措施、威慑措施和惩戒措施; 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简化审批发放手续;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及时给予执行救助,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