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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非法持有枪支被判刑

时间: 2017-07-31 17:36 点击量: 508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桂春艳)六旬老人,长期非法持有枪支被判刑。巴东籍男子毛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巴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自2002年起,巴东县东壤口镇毛某在家中长期非法持有火枪一支。2017年3月21日被公安民警巡逻时查获,现场依法扣押火药枪1支、洋硝、通条、枪把、罂粟果、铁子、火药壶、黑火药、引线包装纸、火雷管、硝铵、弹弓、钢珠、瞄准镜、弩等物品。恩施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于2017年3月28日作出的痕迹物证鉴定意见书认为,送检的材料属自制火枪,以黑火药为动力能正常击发金属弹丸。

  法院审理后认为,毛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火枪,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毛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坦白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毛某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