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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法院严厉打击危险驾驶行为 助力“平安巴东”建设

来源: 巴东县法院 时间: 2018-06-05 09:32 点击量: 375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桂春艳)为加大危险驾驶行为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巴东县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打出“组合拳”严厉惩治危险驾驶犯罪行为。

  巡回审判——审一案教一片

  现在开庭!2018年5月14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巴东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在水布垭镇中小学公开开庭审理向某危险驾驶罪一案,近2000名中小学生、群众及教师旁听庭审。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出示书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被告人向某对犯罪事实无异议。“我做错了,以后再也不会违章违规驾驶了!”被告人向某作了这样的最后陈述。

  “巴东法院在家门口开庭,让审判看得见,摸得着,让我们零距离接触审判,给老百姓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课。”庭审结束后,一位旁听庭审的老百姓这样说到。

  近年来,巴东县法院不断拓宽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常态化地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件进行公开巡回审判,有效地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简案快办——确保提质增效

  为有效化解“案多人少”矛盾,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巴东县法院不断改革创新,着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组建了刑事行政简案团队,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今年1-5月,巴东县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26件,审结26件,结案率为100%,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平均结案周期为10.92天。

  从严惩处——提高安全意识

  2017年6月,李某苗不听劝阻,酒后无证驾驶无牌号摩托车,最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巴东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8年1月,李某海利欲熏心,驾驶核载8人的小型普通客车,实载15人自巴东县水布垭镇大面山村向水布垭集镇行驶,被执勤的派出所民警查获。李某海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巴东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自2018年3月以来,巴东县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15件,其中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的有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