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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一男子流窜三县市盗窃耕牛38头生猪5头 一审获刑4年

来源: 巴东县法院 时间: 2018-06-21 11:02 点击量: 816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桂春艳)恩施一男子为牟取暴利辗转三县市,短短10个月竟盗窃耕牛38头、生猪5头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该男子实施盗窃后潜逃外地长达8年之久,最终在广东省深圳市落网。日前,陈某培因犯盗窃罪被巴东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8年4月至2009年2月,陈某培伙同解某、黄某、颜某、陈某、胡某、张某(均已判刑)等人,在巴东县、建始县、恩施市等地共盗窃耕牛38头、牲猪5头,盗窃财物价值共计134390元。

  2009年7月27日,巴东县公安局上网追逃陈某培,2017年11月8日,陈某培在深圳市福田区沙嘴村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1月16日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陈某培多次流窜作案,大肆盗窃农户耕牛、牲猪,严重影响农户生产、生活,应依法从重处罚。陈某培与解某、颜某、陈某、胡某、张某结伙共同盗窃,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陈某培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陈某培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