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范正宪)“自古以来,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他就是这样一名普普通通的人民法官,几十年来,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真情、辛勤和汗水,践行着为民的理念,擦亮了公正的天平。
他叫陈行煌,生于1968年8月15日,中共党员,一级法官。21岁那年,他带着对法官职业的向往与尊崇走进了建始县人民法院,先后在景阳河、三里坝、高店子、红岩寺法庭和民一庭工作,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民一庭庭长,再到如今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他一步一个脚印,步步坚实。
2007年5月,陈行煌被调到民一庭任副庭长,2009年3月任庭长。除了履行中层干部带队伍、抓管理职责外,近6年来他审结案件800余件,年均结案达到130多件,其中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75%以上,审结的案件效果好、质量高;自任法官以来,他审结的1800多件案件,没有一件错案。2014年3月,他被省高级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曾荣立三等功一次;先后被州政法委表彰为十佳政法干警、被州法院表彰为审判管理先进个人;多次受到县委、县政法委和县法院表彰。在他的带领下,民一庭连年被县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
满腔赤诚解民忧
陈行煌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5年,其中在基层人民法庭一呆就是18年,经他手审理的民事案件有成百上千。他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质朴的情感,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始终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全面加强各类案件的审判、调解、协调、和解工作,用真爱感动当事人,以满腔热情为群众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切实履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职责。
2011年8月,一起工伤赔偿案件,经过原一审被二审发回后摆在陈行煌的案头。开庭时间确定后,他分别传唤了当事人、通知了诉讼参加人。哪知,被告用工单位(个体工商户)业主却病倒在远离县城一百多公里外的龙坪家中,而原告劳动者委托的代理人远在武汉复习司考,专程为该案开庭而赶到了建始。按照被告的事由,案件应该延期开庭。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陈行煌决定前往龙坪被告家中调处。双方当事人被法官的为民情怀所感化,一场持续了两年的诉讼一朝得以彻底化解。
2012年底的一天,县法院立案窗口被挤得水泄不通。原来,陈红秀等27人与建始县某砖厂劳动争议案再次起诉到县法院。这批案件由陈行煌和一名副庭长共同承办。开庭前几天,副庭长因病住院,重任落到他一个人肩上。他仔细查阅卷宗、理清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制作庭审预案,为庭审做了充分而精心的准备。这批案件,历经多次仲裁和诉讼,原、被告间情绪严重对立;案情复杂,涉及四份营业执照、四个阶段的不同经营者,以及合伙、租赁经营、夫妻经营和个体工商户注销、停业后的诉讼主体、营业执照借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的法律适用、用工主体间责任分配等等。两天的庭审结束后,他将已认可的项目和有争议的内容制作成表格,争议就一目了然。庭审进行到第四天下午,他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逐条分析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打破原告方心中能够获得巨大赔偿金的幻想,同时向被告方阐明其无法逃避的法律责任。3月21日,经过十几次反复,晚上10点半,该系列劳动争议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如期自动履行。
83岁的李某,躺在医院病床上奄奄一息,可他还在为医疗费发愁,陈行煌便把庭开到了医院。为民解忧的实例,陈行煌信手拈来,如数家珍,不甚枚举。他以庭为家,为了使当事人少跑路,上午不能开完的庭,中午加班开,他家离法院办公区很近,经常是开庭后自费吃碗炒饭。为了尽量缩短办案周期,他经常提前上班,推迟下班甚至牺牲节假日到办公室制作、审核法律文书;为了方便外出务工人员诉讼,他在春节假日期间审理案件。
一身正气树形象
俗话说“公生明,廉生威”。陈行煌把这句话作为座右铭。多年来,他牢记法官当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公正廉洁司法,秉持司法良知,恪守职业道德,不吃请、不受礼,自觉抵御权力、关系、人情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努力从实体、程序、时效上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本质要求,真正做到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
那还是他在红岩寺法庭工作期间。一天,阮某驾驶一辆破三轮麻木,将不满十岁的小学生撞伤致骨折。诉讼结束后,阮某便玩起了“躲猫猫”,致使执行陷入困境。六年后,阮某认为风平浪静,回到家中大兴土木,开工建房。这时的陈行煌已在红岩寺法庭主持全面工作,他得知该情况后,迅速赶到阮某家送达执行通知书,指明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将被司法拘留或受到刑事追究的法律后果。殊不知,阮某的妹妹是陈妻亲戚家的儿媳,执行的那天,阮某搬来救兵—陈妻的叔叔说情。陈行煌没有因“叔丈人”出面而心慈手软,请示院领导后准备对阮某实施司法拘留。见说情无望,自知理亏的阮某,只好主动筹款两万多元履行了给付义务。
陈行煌到民一庭工作后,审理了大量高标的额普通民事纠纷。这些案件,一个百分点的责任往往会有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悬殊。有的当事人,为了寻求庇护,千方百计找关系、送礼金(品)、请吃喝,这种现象在城镇尤为突出。陈行煌做到身居闹市,一尘不染。最终使想利用关系、利用钱财、利用吃请拉拢他达到非分之想的当事人彻底失望。同时,他认为,这样做可以使当事人消除对法官司法不公的怀疑。因为自身正直,在做调解工作时,他敢讲硬话、直话。2011年4月,陈行煌办理一起雇员受害赔偿案,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兄是多年同事,交情颇深,陈行煌与他也相识20多年。该法人多次邀请吃饭喝酒,均被陈行煌借故推脱后,又送去价值不菲的香烟,同样也被婉言谢绝。眼看拉拢法官不成,被告单位便主动与受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结果比向法院提出的意向性调解方案高出了两倍,使心存顾虑的原告颇感意外。
陈行煌拒吃请、拒礼品(金)的次数已难以准确统计。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成了当事人心目中的好法官。
朴实无华显本色
陈行煌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朴素。他妻子是小学教师,他们工作二十多年,买一套普通住房至今还欠几万元房贷。他担任民一庭庭长,手中也有一定的经费,可他从不乱花一分钱。民一庭案多人少,跨省出州办案也特别多,为了节省资金,他总是想办法节省旅途时间,从不借机游山玩水,从不乱报、多报差旅费。他往往在庭里处理完一天的工作后,下午或晚上乘车奔赴州外、省外办案,办完事情就风尘仆仆地往回赶。
2010年7月,陈行煌到沙洋监狱开庭,往返连带开庭只用了一天一夜时间。2011年5月,他到浙江杭州、福建蓉城、湖北沙洋三处开庭审理三件涉及劳改人员的婚姻案件,一共只用了五天时间。有人问他,你既不游览西湖美丽的湖光山色,又不登临金门岛眺望祖国宝岛台湾,有没有遗憾?他的回答只是谈谈的一笑。
2013年正月初八上班后,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喜庆中。为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周内,陈行煌就开庭5场次,结案4件。当年7月上旬,他带着书记员,自己驾车远赴武汉、襄阳,行程3000多里,3天审结3件涉及劳改人员的离婚案件。
尽管走过风风雨雨,但他始终铭记着法官的神圣使命,生发出对这份职业的无限崇敬与热爱,将“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永恒的职业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