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海召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此举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市所有法院、检察院全面推开。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对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了部署。姜平强调,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必须着眼于国家司法体制改革这个大局大势,确保与中央的要求高度一致,与上海的实际相符,敢于担当、勇往直前,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探索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
要全面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确保员额制稳妥落实。目标是用2个月的时间逐人定岗分类,于6月底前完成全市法院、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各项准备工作,为下半年启动纳入员额管理的法官、检察官的确认、遴选工作打好基础。要严格控制员额使用,为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预留空间。继续严格按照“一线办案部门重点配置、二线办案部门适度配置、辅助部门零星配置、司法行政部门不再配置”的原则,真正把能办案的骨干稳定在办案一线,充实到办案一线。
要全面深化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司法权严格依法公正运行。要牢牢抓住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对司法活动监督制约的制度机制,真正让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推动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进一步完善法官、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定加强司法办案监督制约,法官、检察官执法档案管理,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确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让办案的法官、检察官权责相符,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切实提高司法工作质量、效率和社会公信力。
要全面强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保障措施。落实中央关于司法职业保障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法官、检察官薪酬制度改革,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对试点法院、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水平,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并向一线办案法官、检察官倾斜。细化明确制度安排,分步实施法官、检察官延迟领取养老金政策。继续试行基层女法官、女检察官延迟5年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
同时,为了严肃纪律作风、严格职业操守、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严格法官、检察官从业行为管理,上海从执法办案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制约因素入手,出台了《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包括:严禁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及发表有损司法权威的言论;
严禁私下与案件相关人员接触、交往;严禁打探案情、泄露办案秘密、干预他人办案;严禁接受职权和职务影响范围内的吃请、送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严禁涉足夜总会、企业会所、私人会所及其他与职业身份不符的娱乐休闲场所;严禁违反任职回避规定,法官、检察官配偶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在本市从事前述职业的,应当实行一方退出。违反六条规定的,由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提出惩戒意见,法院、检察院按法定程序提请免去相关人员的法律职务,并追究相应责任。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