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案件播报

宣恩一"四进宫”男子因为这件事又进去了……

来源: 宣恩县法院 时间: 2018-05-04 09:03 点击量: 472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蓉)近日,宣恩县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四进宫”张某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先后四次被判处有期徒刑,每次刑满释放,不出几年,都因再犯被抓。

  张某某多次入狱后仍不思悔改,2017年8月8日至8月28日期间,在宣恩县珠山镇某某汽修厂内进行盗窃,盗窃江淮帅玲T6牌新轮毂1个、比亚迪G6轿车原装轮毂及轮胎各1个、五菱宏光牌面的车原装轮毂1个、雪佛兰克鲁兹轿车原装轮毂1个。总价值人民币8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综合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违法所得800元,依法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