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早春时分,寒冷的冬季总算过去,太阳露出了久违的笑脸,我和两名同事在匆匆吃过早饭后,整理好卷宗驱车前往花坪镇。今天我们要办理两个案件,这两个案件都是排除妨害纠纷。一个发生在大槽村,另一个发生在村坊村。
在这次出发前,我和两名同事认真地阅读了卷宗材料,分析讨论了这两个案件的案情,发现这两个案件都是邻里之间因为“水”的原因发生的矛盾,这类案件对于我们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了,如何真正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成为案件的核心问题。
大约在驱车半小时后,我们到达了大槽村。这个案件的案情其实很简单:大槽村村民陈某的供水管被同村村民张某破坏,陈某长期要求相关部门解决此事,但一直未果。遂诉至到了我们景阳河法庭。在联系到原、被告双方后,我们当即决定就地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上,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特别是原告陈某。在平复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后,我们给双方当事人做了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劝导他们彼此是邻居,远亲还不如近邻,彼此要学会忍让些,才能和睦共处。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握手言和,陈某当即接通水管,供水得到恢复。
在审理完这起案件后,已是中午时分,我们并没有停下来休息,紧接着赶往了另一个村村坊村。村坊村村民李某与同组另一村民李某某也是因为供水问题发生纠纷,有了上一个案件的成功经验后,我们决定在李某家院坝开庭审理,通过释法明理,动之以情,又一起棘手的妨害纠纷得到化解。
今年以来,景阳河法庭加大便民力度,提升巡回审理密度,一改“坐堂问案”到“下乡办案”,对百姓邻里纠纷,及时立案,及时到案发地现场审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深受百姓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