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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

时间: 2017-07-21 16:34 点击量: 564

  恩施法院网讯 7月21日上午,建始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在县法院召开。县委副书记李伟,县委政法委书记陈久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玉平,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万胜,县政协副主席柳毓廷,县法院院长郑向东,县检察院检察长徐建平以及建始县“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动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州公、检、法三家《关于依法打击规避、妨碍、抗拒法院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动机制的通知》。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谭险峰汇报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县委副书记李伟就“基本解决执行难”作讲话。

  李伟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的一项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是一场难打又不得不打、不得不打赢的硬仗。县委对前阶段工作取得的成效非常满意,按上级要求,目前时间已经过半,任务还很艰巨,必须运用系统思维,充分调动全县各部门的力量,通过协调联动、合力攻坚,才能打赢这场硬仗。

  就各部门如何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责任,李伟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认识,树立攻坚“必胜心”。各部门要吃透政策,根据上级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提高站位,要充分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基础性、系统性和复杂性,摆正位置,主动投入这项工作;要树牢信心,以县委的重视、群众的支持和县法院近年来卓有成效的工作基础为推进工作的力量,打赢执行攻坚战。二是抓关键,夯实法律“生命线”。抓责任:县法院担负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主体责任,要坚持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执行能力和水平;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本职、全力配合,不折不扣地完成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抓机制: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尤其是县法院要通过内部挖潜、外部合作,理顺体制机制,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抓大局: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既要从严执法,也要善意执法,既要规范执法,也要文明司法。三是强保障,筑牢诚信“防火墙”。要加强领导,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要培强队伍,立足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清廉化培育执行队伍,确保执法力量充足,执法能力突出,执法水平上乘。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联络协调,配合县法院工作,确保全县“一盘棋”,工作有序高效;要造强声势,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建始网、电视台及各类移动客户端,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正反两面的典型,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县纪委监察局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干部,要切实监督执纪问责。

  县委政法委书记陈久奎就如何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化认识。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建始法院解决执行难。二是形成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完成与联合信用惩戒体系的网络对接,将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进一步推进信息对称、共享,努力形成破解执行难合力。三是加强宣传。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全面展示执行工作成效,扩大影响,形成强大声势。既要大力宣传执行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也要客观说明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执行环境的现状与影响,使人民群众更加真实全面地了解执行工作实际,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四是严格考核。县综治办要把解决执行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法院要定期向政法委汇报各单位落实“执行难”工作情况,对落实不力、协助执行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倒逼各部门主动作为,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会上,县公安局、人行建始县支行和县移动公司等单位就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