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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法院以镜为鉴 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 利川法院 时间: 2014-06-13 11:52 点击量: 1222

   

恩施法院网讯 (通讯员 汪小月) 6月6日下午,利川法院在九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干警大会,通报了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督查暗访情况及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处理情况,以反面典型为镜,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利川法院监察室主任谭远皓向全院干警通报了上级近期暗访督查情况及关于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处理情况,并组织学习了最高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警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林同灯传达了全州法院纪检监察暨审务督察现场会会议精神,并对加强审务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他强调,要认清形势,深刻领悟到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把握工作要求,根据上级法院通报的情况及本院的规章制度,自查自纠,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朽思想的侵蚀;要明确职责,坚持真抓实做,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他指出,利川法院将创新审务督察工作方式方法,保证审务督察工作效果;进一步加大对涉嫌违规违纪的查办力度,提高审务督察工作质效;注重对各项规定要求的一般性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究,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同时继续重视并完善运用审务督察工作的结果,确保审务督察工作落到实处。

党组成员、副院长谢韬要求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他针对法院安保不容乐观的形势,结合利川法院实际情况,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严禁当事人随意出入办公区,统一在接待室接待当事人;二是加强庭审安全,庭前做好安全预案,承办人应全程把握当事人思想状态,对当事人矛盾较大、可能出现过激反应的案件庭审结束后都应有所防范;三是值班法警与门卫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增强安全防范的责任感;四是加强法警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好法警的职责,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党组书记、院长廖学贵指出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及政法系统的反面典型,既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落实第一阶段总结工作的要求,又是“向前看”,做好第二阶段准备工作的助推器。他强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转入第二阶段,全院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感,按照活动流程和要求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将学习成果落实到转变作风;要以反面典型作为警示教材,引以为戒,彻查四风问题;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办案安全防范措施;要克服基层法院审执工作压力大、任务重的困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精神结合起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工作相互促进和有机衔接,呈现出教育实践活动生动活泼开展、其他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