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冉利咸)7月13日上午,利川市法院的大门刚刚打开,就被一面鲜红的锦旗映红了。当事人陈某手持锦旗,满面笑容地走进法院,见到执行人员说:“您们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调研,不辞辛苦,使我深受感动,特此敬送锦旗一面,表示由衷的敬重和谢意。”
2016年7月14日,利川市法院审理陈某诉蒲某买卖纠纷一案,经审理判决蒲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陈某不锈钢材料欠款26000元。
判决生效后,蒲某拒不履行,陈某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7月13日,利川市法院进过长期努力,收到蒲某标的款26000元。7月14日,申请人陈某来到利川市法院办理执行款领取手续,并给法官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