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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借钱给情人 丈夫伤人赔钱又获刑

时间: 2017-02-21 15:25 点击量: 523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曾志 司欣梅)妻子背着丈夫借钱给情人谢某,丈夫一怒之下持斧头伤人,近日,来凤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5年7月,颜某发现其妻子与谢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于是多次找到谢某清算,经双方协商由谢某给颜某补偿2万元了结此事。

  后来颜某无意间了解到,妻子在与谢某保持不正当关系期间借给谢某1200元钱,遂于11月28日晚上许,在来凤县东环路找到谢某。两人在争执过程中发生冲突,谢某持菜刀将颜某左手臂砍伤,颜某持斧头将谢某背部砍伤。经鉴定,谢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另查明,经来凤法院主持调解,谢某与颜某达成调解协议,由谢某先行赔偿颜某经济损失80000元(已支付),另于2018年1月1日前再赔偿20000元,谢某放弃对其受到伤害造成经济损失的追偿权。

  来凤法院审理认为,颜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