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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21名被执行人因未如实申报财产被法院拘留

来源: 巴东县法院 时间: 2018-03-22 09:22 点击量: 818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谭元贵 谭晶)3月21日,巴东县法院作出决定,以拒不申报财产为由,依法对该县清太坪镇杉树湾村3组村民向阳司法拘留十五日。据悉,巴东县法院自今年2月26日组建执行警务局以来,已对21名拒不申报财产或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2016年,向阳先后两次向邹某坤借款8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向阳未按约定偿还本息,邹某坤于2017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向阳偿还邹某坤借款8万元,并按年利率6%的标准承担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向阳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于3月19日依法向被执行人向阳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责令向阳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并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向其释明若不如实申报财产和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向阳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填写财产申报表,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据此,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向阳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

  财产申报是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制度,是执行工作中重要的一环,实践中很多被执行人并不重视人民法院作出的报告财产令。今年以来,巴东县法院重拳出击,采取拒不申报财产先行拘留措施,从严制裁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财产或者拒不申报财产真实信息的行为,截至目前已司法拘留21人、罚款1人。